我已經不清楚這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養成的習慣,一向就連日記都耐不住寫的我,竟然有辦法在每個星期五的放學後繞過好幾條街到沒什麼人的廣場去聽他唱歌。

要不是那天偶然的停下腳步,只為一尋那混合了橘色的晚霞略帶悵然的嗓音,或許我永遠也不會認識金泰亨。

 

而又,可能只是一種自作多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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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那條路跟我回家的方向正好相反,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能一遍又一遍不厭其煩的在週五書包最重的時候穿越街口馬路到達他在的地方,但我更不解的是,為什麼他要在沒有人的廣場裡唱歌,並且從未厭倦。

在這個崇尚空靈唱腔、文青風格蔚為流行的時代,金泰亨低厚的歌聲獨樹一格,他手握著吉他站在那裡不曉得已經唱了多久,在我來之前很顯然沒有任何聽眾。

我站在不遠處看他沉醉在自彈自唱的氛圍裡,一如既往的沒有上前打擾他,先前用「認識」來形容我跟金泰亨之間的關係其實是不太精準的,對於他,除了名字我一無所知。

他的視線對上了我,然後挑起嘴角露出一個溫暖的笑容,在傍晚的落日餘暉下,他被染成奶茶色的頭髮配上孩子氣的笑容,特別迷人。

吉他盒側邊用纖細的草寫字體刻上了那三個字,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從來沒對話過我卻能知道他的名字。金泰亨不認識我,但每一次在我前來時都會綻出一抹淺淺的笑,彷彿知道我的留心駐足並不只是不經意的過路人。

 

我們陌生的如同彼此擦肩而去的過客,卻又能在視線擦撞中獲得熟悉的回應。

 

他唱著我從未聽過的歌,專注得讓我幾乎能肯定就算沒有任何人聆聽,他也依舊能這樣一直唱下去。

一曲結束再接一曲,我坐在石階上用手撐著下顎,徐徐涼風舒心到我想打盹,乾脆閉上眼睛享受金泰亨不輕不緩的歌聲,很神奇地,聽他唱歌有種紓解壓力的效果。

金泰亨的歌聲,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在我心中擴出越來越深刻的鑿痕,與其說是養成了難以忘卻的習慣,不如說來這裡見金泰亨已經成為我生活的一部分。

 

以他為中心點,像是投入石子的湖,蕩漾出一圈圈不止息的漣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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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地就到了聖誕節,雖然雪夜冷到讓人昏昏欲睡,但聖誕夜的歡樂氣氛卻輕易的感染了整座城市,我用手拉緊外套,看著路過的透明櫥櫃裡繽紛的玻璃彩球、包裝華美的精緻禮物,以及點綴了閃亮裝飾品跟燦爛星星的聖誕樹,雖然戴著毛手套卻仍然抵禦不了過低的溫度,呵出的每一口氣都凝成白霧,我搓揉著手、不知為何多了幾分莫名期待。

聖誕節總是給人過於浪漫的幻想,天馬行空的在腦海裡描繪與誰能有一場不經意的邂逅,我看著平時很厭倦、此刻卻發現十分具有節日氣息的紅綠燈,傻傻地笑了出來。

 

意外的是,今天金泰亨身邊,聚集了許多的人。

 

夜裡走在街上的情侶特別多,好像不跟男女朋友牽手走在路上就不夠似的,成雙成對的戀人們相依在一起,也許是因為這樣,所以人們才會發現這個平時空曠無人的廣場竟然藏有這麼一個溫暖的歌喉,不消多少時間、廣場已經擠了半數的人,我平時喜歡待的那個石階上早就被人佔去,於是只好靠在旁邊的牆上,站著聽金泰亨唱歌。

他的雙眼在人群之間跳躍,似乎是想好好記住每個為他停留的人,每一曲結束就會聽見此起彼落的鼓掌聲,在這瞬間,金泰亨不只是我的中心,更是這些人眼前的中心。

這些人來來去去,而金泰亨則自始至終都面帶微笑,宛若冰天雪地裡最暖心的存在,木質調的好聽嗓音溶解了寒冬,我卻注意到他彈著吉他和弦的雙手凍得蒼白,在曲跟曲中間的稍停片段,我知道他會停下表演喝點水、調一下音,趁著這段空白,我也不知道哪來的勇氣跟衝動走了過去。

「這給你,戴著才不會凍傷。」

我把手上的手套脫了下來,金泰亨看著我遞出的東西,眼裡有著訝異。

「怎麼好意思收妳的東西⋯⋯」他傻氣的笑了,像個純真的孩子在聖誕老人面前欲言又止的笨拙模樣讓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就,當作一直以來聽你唱歌的禮物吧,聖誕節快樂!」

我慌亂的把手套塞進他手中,想離開的時候卻被金泰亨喊住。

他明亮的雙眼看著我,漆黑的眸子像能窺進宇宙般,深邃卻又清晰。

 

「我唱到十二點,妳會待到那時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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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不會。

家管嚴格的準高考生沒有多餘的時間浪費在讀書以外的事情上,我掙扎糾結了幾秒,實在難以在他這種期盼的眼神之下無情的拒絕,拉鋸戰以後還是只能委婉地搖頭。

 

可是今天是聖誕夜。

 

偷偷地在十二點之前溜出門,要是平常我絕對不會做出這種事,但這個夜晚特別不一樣,我也想體會人們說的,魔幻的聖誕夜到底能夠實現多少美好的臆想。

氣喘吁吁地跑到廣場時,人群已經散光了,金泰亨蹲著在收吉他,我撫了撫為了趕在他離開前奔跑過來而急速紊亂的心跳,金泰亨似是聽見我的腳步,他抬起頭,那從困惑到瞬間綻放笑容的驚喜表情,不知怎麼地成為日後我難以忘懷的畫面。

「太好了,我以為妳不會來了呢。」金泰亨揉了揉因為待在雪天太久而凍紅的鼻子,我注意到他已經戴上了我給他的針織毛手套。

「謝謝,妳的禮物。」他發現我注視的方向,舉起手來,笑說:「我會好好珍惜的。」

我到現在才稍微平復了急促的呼吸,天空雖然已是完全的黑,但冰冷的空氣卻十分清新,吸進肺裡有種舒爽的感覺,我的目光掃過吉他盒子上黑色刻印的名字,不經意抬起,發現他一直在看著我。

「你今天表演的比較晚哦?」我趕緊找了話題接下去。

「對啊。」金泰亨若有所思地環顧了一圈廣場,以一種決然的模樣。

 

「這是我最後一次在這裡表演了。」

 

我一愣,不解的瞧著他,與金泰亨對視久了會讓人不由自主的心跳加快,不是因為他好看的臉,而是因為那雙率直單純到幾乎毫無雜質的清澈雙眼,然而此時我卻眨也不眨地凝視著他,想從他的表情裡讀出些什麼。

「我要去首爾。」

心理漾起了一種莫名怪異的酸澀感,我不得不承認自己的想法是自私的,明明知道金泰亨不可能永遠都待在這裡,卻沒發現原來這些時間這麼短、短到第一次的相處竟然也是最後一次。

「雖然收了妳的禮物,但我好像沒什麼可以給妳的。」金泰亨露出了歉意的笑容,看著自己戴著手套的手,我心念一動,脫口而出:「可以跟我拍張照嗎?」

他對於這個要求感到有點詫異——大概是太簡單了吧我猜——但還是毫不猶豫地接受了,我在口袋裡掏了半天都沒找到手機,才想起我根本沒把它帶出門⋯⋯

「我沒帶手機⋯⋯」頓時一股沮喪感湧了上來,最後一次見到金泰亨了啊,真的很想用什麼來記住我真的認識過這個人。

「用我的吧,拍完再傳給妳。」金泰亨很快地說,大概是不想讓我失望,不等我回話就拿出自己的手機,然後伸手摟住我靠了過來,我還沒反應過來他突然的接近,就聽到迅速輕快的喀嚓聲。

「!」我大驚,想在他看照片之前搶過來:「我還沒準備好不能拍啦!!!」

明明全天下的女生被拍到醜照都會是這麼激烈的反應,然而金泰亨卻好像被我的反應給逗樂了。

「不會啊還挺可愛的唷。」

「騙人!!」我燒紅著臉伸手想搆他的手機,無奈金泰亨只要舉高手我就完全摸不著了。

「給我妳的kaotalk,照片我傳給妳自己看嘛。」他用誇張的表情『欣賞』著照片,還故意站在我根本看不到的角度。

沒想到金泰亨耍無賴的能力值根本滿點,我無言了幾秒,終於放棄的不跟他爭,拍得醜就算了。

我把自己的ID輸入在金泰亨的手機裡,還很不放心提醒著:「請一定、一定要記得傳照片給我。」

「嗯,會傳給妳的。」金泰亨嘿嘿笑了兩聲,淘氣的確認了我的ID,笑咪咪地收起了手機。

被他這麼一鬧,血液像是暴走一樣加速流經身體每一處,從原本冷到牙齒打顫到現在竟然感覺到些微的燥熱,我拉了拉衣領,讓冷空氣從脖子鑽進去解熱。

 

到首爾以後,這個人,還能夠一直笑得這麼單純的話就好了。

到更寬廣的地方,尋找能讓他盡情翱翔的空間,等到那個時候,看著他的人就會很多很多了吧?

 

「到時候,不會忘記我吧?」

 

我們繞著廣場走了一圈,這個空間不大,卻填滿了金泰亨的身影,從這個角度看過去的金泰亨沐浴在放學後的陽光底下是什麼模樣,我想好好的全部記住。

「絕對!不會忘記妳的。」金泰亨很慎重地看著我,然後停住了腳步,「我叫金泰亨。」

我跟著停下腳步,回頭看著金泰亨。

「姜藝恩。」

他輕輕點頭,無聲的默唸了幾次我的名字,讓我聯想到認真背單字的小學生。

 

甚至連自我介紹也不是,就只交換了彼此的名字,卻好似值得刻在心上的承諾,至少在這一刻,在金泰亨即將離開大邱的這個聖誕夜,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聖誕老人的話,我祈求著某個微小願望的實踐。

 

/

轉眼間已經過了兩年,今天,極有可能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之一。

等待高考放榜的結果,我雙手合十跪坐在床上祈禱,為緩解跳動到快要爆出來的心臟,我摸出手機打開桌布,看著乾淨的頁面上那張充滿整個螢幕的照片。

一個比我高了一些的男生咧著嘴對鏡頭笑得燦爛帥氣,他輕輕搭著我的肩膀,而我微仰起臉,表情是無所遁形的慌張,甚至還有一抹可疑的紅暈爬上了耳朵——雖然我不停說服自己,那不過是因為聖誕夜太冷的關係。

姜藝恩!快點查榜啊!

我作出為自己打氣的手勢,再最後看一眼那張相當於護身符的照片,點進了查詢榜單的頁面。

我的視線動也不動地定格在文字中最顯眼的校名上,空氣凝結了兩秒,然後我聽見了自己快要穿破耳膜的瘋狂尖叫聲。

 

「媽——妳女兒要去首爾啦!」

 

在這個資訊流通特別迅速的年代,想要查詢任何東西都異常簡單,只需要幾撇筆畫加上幾秒鐘的等待時間,所有資訊都能立刻躍然螢幕上。

此時此刻的當下,我人站在川流不息的首爾十字街口,仰頭望著那些高聳的建築以及繁榮的商圈、身邊經過的都是講著不同語言的人種,走在路上的年輕男女都穿著時下最流行的服飾,我還難以置信,自己竟然真的考上了延世大學。

我拿出手機,第無數次的查詢公車號碼以及地址,確保一切都不會出錯,才放下重重的行李,緩緩的舒嘆了一口氣。

「欸?那是金泰亨嗎?」

在我放空看著桌布時,旁邊一個突兀的女聲傳來,雖然不能確定她在對我說話,但是那個名字卻讓我反射性地轉頭。

「喔喔!原來妳也認識他!」我眼睛一亮看著那個年紀跟我差不多的女生,雖然大概知道他已經出道了,但是沒想到運氣這麼好剛好遇見認識他的人呢。

「當然,他可是V欸。」女孩打量了我一眼,看著我身上比她樸素不少的服裝露出像是嘲笑的輕嗤,我的腦袋當機了一下,過了半晌才能把金泰亨跟V中間劃上等號。

「妳這張照片是P的吧?他怎麼可能還摟著妳⋯⋯」女孩皺起眉頭,臉往我的手機探了過來,聽見她明顯不懷好意的語氣,我防衛的關上了手機,下意識地想反駁,前方忽然就來了一班公車,眼角餘光掃到公車上貼著的大幅海報,我一怔。

 

上頭寫著的是「防彈少年團」,海報裡有七個男生,我一眼就認出了金泰亨。

 

我就這麼盯著看,直到公車駛離,我才驚覺自己錯過了車。

些許納悶、些許了然還有一種道不明的奇異感受開始滋生,我看著公車越開越遠,似乎也正逐漸釐清金泰亨與我之間,已經遙遠到難以接近的距離。

 

原來⋯⋯是大明星了啊。

 

/

我利用整頓大學生活忙碌之餘的空檔查詢關於金泰亨以及防彈少年團的消息,金泰亨以及他的團體的大勢程度,從我來到首爾以後遇上多少個「阿米」就能略知一二。

包括,我的室友。

「藝恩!我們去簽名會!」

「簽⋯⋯簽名會?」我愕然的看著我那瘋狂的迷妹室友林娜恩忽然靠過來的臉。

「我這次可是下了重本買了幾百張專輯才抽到的!而且還是兩個名額!妳當然要跟我去了!」

「幾百張專輯!?」

「當然了,妳不知道要跟防彈見面聊天有多難呢⋯⋯」林娜恩咋舌,可是從她的表情裡一點也看不出花大錢的不捨,只有滿滿的興奮。

我不可置信的勉強理解了她的話,原來要在簽名會上見到偶像,是需要花錢買專輯並且抽籤,然而因為防彈的大勢程度不可小覷,為了提升自己中籤的機率,有錢的阿米一次下手幾百幾千張並不在少數。

 

答應她的時候我還沒有特別的感受,直到人已經跟其他阿米們站在一起、準備等上台跟成員們互動,我才後知後覺的體會到緊張的心情。

耳邊充斥著尖銳的說話聲以及相機俐落的快門聲,我遙望著前方的林娜恩,手足無措的看著人群不停往前,直到距離近到能夠看見台上的成員,我的目光落在金髮的金泰亨臉上,瞬間強烈的心悸感讓我不得不稍微慢下腳步。

 

他似乎沒有改變,一樣是那張笑得開懷的臉、以及調皮的眼神。

 

兩年沒見了,我第一句要說什麼?

你好、好久不見、我考來首爾了、你過得好嗎⋯⋯應該先從哪句開始才好呢?

聖誕夜當晚我回家確認了金泰亨傳來的照片,然後祝他去首爾一切都能平安順利,他回了我一句高考加油以後,我們的對話框就不再更新。

雖然偶爾也有想過要給他傳幾句話,但總是覺得我們之間除了名字以外其實對彼此一無所知,就連想要問候也不曉得如何開頭,乾脆一直保持沈默,讓最後的接觸依然停留在兩年前的道別。

 

但是今天,等一下,我就要跟金泰亨眼對眼了。

 

被林娜恩不定時的叨念下,我已經能完整的認出所有成員,他們似乎對於我相較其他阿米意外淡定的舉動感到特別新鮮,在我接不下話、以為對話就要結束的時候,都會多丟幾句話想延伸話題,終於輪到金泰亨,他拉著同是95親辜朴智旻的手在上頭畫著圖,我坐在他前方耐心的等待,天知道我已經緊張到連話都快要不會講了。

「妳好⋯⋯」金泰亨終於畫完,心滿意足地笑著抬起頭,在那瞬間,我似乎看見他稍微凝結的嘴角。

我深呼吸了一口氣,不像其他阿米準備了豐盛的禮物,我不過是個剛來到首爾的鄉下女孩,這次能夠過來,也完全是個意外。

我努力的讀書考上很不錯的大學,來到了你在的首爾,想知道現在的你是不是還喜歡唱歌、過的一樣快樂⋯⋯

心裡跑出許多的話,卻一個字也擠不出口,我學著其他阿米把專輯遞給他,照慣例他會在上頭寫下我的名字以及他自己的簽名。

 

「名字是?」

 

金泰亨的筆未落下,他凝視著我,漆黑的瞳孔反映出我的臉。

我回望著他,他的口音已經改成純正的首爾腔了,雖然有些不適應,但讓我說不出話的不是因為這個。

⋯⋯開玩笑的吧?

「好久不見啊,真的好久了。」我乾笑了兩聲,以為金泰亨又是在戲弄我,沒想到他卻茫然的歪著頭,是笑著,卻摻著些疏離。

「哦哦,原來是之前有來過我們的簽名會啊~」金泰亨在空白處瀟灑地寫下自己的名字,趴著靠向了我,用好聽的首爾腔又再問了一次:「妳的名字叫什麼?我得知道才能簽嘛。」

金泰亨的撒嬌自然又可愛,我聽到後方一片快門聲不停歇,腦袋卻就此停止轉動了。

 

他真的,不記得我了嗎?

 

我聽見有人催促我的聲音,大概是工作人員吧,於是我回答了:「姜⋯⋯姜藝恩。」

金泰亨點了點頭,在『To』後方一筆一劃寫下我的名字,臉上的妝容完好無瑕,甚至比我自己笨拙的化妝方式還更好,簡單的眼妝襯得他更加帥氣,他就在我眼前不到一公尺的地方。

 

我終於來到這裡,可是你卻不記得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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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a~~~~可喜可賀終於生出了新的現實向系列長篇!

這次的主角就是我們的泰亨啦❤️

雖然不曉得為什麼會是虐虐的第一章XD 也不知道走向是甜是虐

但一邊寫卻莫名的覺得心有戚戚焉啊

也正是因為如此(因為啥)所以很快地就想到了用I see u當作篇名(笑)

阿然後我竟然又用了第一人稱.....覺得心累(已無後悔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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